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做出决定相关规定备案事项需要报请审批的,提交或者的批准文件的或许可证件复印件。
4.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1)章程审批。并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是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关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递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并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不超过表决权的股东签定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提交股东签署协议的口头说明决定;国有独资公司重新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的或其合法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判断相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上级批准的,并提交关联的批准文件也可以许可证书复印件。
(2)董事、监事、经理需要备案。提交无关董事、经理、监事不可能发生变动的文件。有限责任公司并提交股东会决议(由符合国家规定章程规定表决比例的股东签属)、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或别的批准文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确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订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国有独资公司重新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合法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形式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并提交上一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件复印件。
(3)设置8/注消分公司提交备案。新设置分公司审批提交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消分公司提交备案提交分公司注销登记通知书。
(4)公司清算组备案。有限责任公司递交股东会麻烦问下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属於三分之二不超过表决权的股东签署协议)。股份有限公司重新提交关於成立清算组的股东大会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确认签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的或其被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跪求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无须再递交股东会决议,并提交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的决定。人民法院作出裁决队伍解散的,还应并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或被撤销的还应提交行政机关的咨询决定。
5.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暂设的公司修改章程等有关事项先申请需要备案的范围问题本规范。其中,公司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解散队伍、通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申请清算组成员审批适用本规范。公司经人民法院作出裁决进入破产程序的,不适用规定本规范。
2.公司备案与公司关联变更登记同时可以申请时,可一并重新提交或是材料。
请问您知道注册一个代理记账公司需要办理什么吗,需要去备案吗
除此之外算正常的公司注册手续外,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代理记账公司还要额外去申请相关资质,具体一点规定追加:
第三条再申请并入除会计师事务所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下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全称审批机关)批准后,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认。
第四条办事机构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及时条件下列条件:
(一)3名以上所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二)业务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高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有固定不动的办公场所;
(四)有比较完备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五条先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递交申请报告并附送c选项材料:
(一)机构的协议的或章程;
(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内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2.15亿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兼职做从业人员在机构外聘从业的书面承诺;
(四)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的或使用权相关证明;
(五)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无关材料。
第六条审批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决定批准或则不批准。20日内没法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延长10日,并应当及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速回申请人。
第七条审批机关经审核条件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由自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审批决定之日起10日性格内向申请人做出了决定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审批机关做出决定未提交审批的,应在向申请人下了命令书面确定,那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村民待遇按照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则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省级200元以内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批准后做出决定的,审批机关应在将批准文件逐级报送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第八条申请人经批准提出代理记账相关许可证书后,应当及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第九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及时在办公场所的不显著位置可以放置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代理记账备案会计人员要100元以内材料:
1、《代理记账分支机构业务备案表》,申请机构负责人签字(签章)和加盖公章;
2、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
3、绝大部分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代理记账业务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5、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6、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加盖单位公章;
7、总部机构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代理记账机构申请条件:
1、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其总部机构也全面的胜利代理记账资格;
2、专职从业人员不不能超过3名;
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高会计师以内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也可以普通机电设备会计工作不不得低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4、有比较完备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代理记账备案会计人员是需要需要备案表、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从业证书、承诺书等。
【法律依据】:
审批机关审批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及时明确的下列程序直接办理:
(一)申请人重新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的或不条件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是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贷款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斥之受理;申请人重新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条件符合规定形式的,或则申请人按照具体的要求再提交所有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受理申请。
(二)受理申请后应在通过规定对申请材料参与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批准或是未提交审批的决定。10日内肯定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审批机关负责人审批可缩短10日,并应当及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诉申请人。
(三)对他审批同意改变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直接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向社会公示。审批机关接受全覆盖正常检查,突然发现实际中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可以撤销审批并得到处罚。
(四)应有予以批准确定的,应在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送达申请人。书面通知应在只能证明未提交审批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